代表建议转化检察建议,守护农村饮水安全
时间:202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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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张彤
“此次检察院对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的重视和作为,充分发挥了公益诉讼职能,积极回应了代表建议和群众关切,为保障农村居民的饮用水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值得称赞!”5月21日,在开展联络人大代表工作中,黑龙江省人大代表、黑龙江省农科院大庆分院院长王迪称赞大庆市大同区人民检察院守护农村饮水安全工作。
饮水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品质。人大代表曾多次提出关于农村饮用水安全的建议,强调要加强对农村自来水井房的监管,改善农村居民饮水条件,提升生活质量,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今年年初,大庆市大同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聚焦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秉持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回应人大代表关切,依法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全力保障农村居民的饮用水安全。

2025年4月,该院干警在履职过程中发现辖区内多个村屯的农村自来水井房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管理问题,管护人员健康证过期现象屡见不鲜,井房周边环境更是脏乱差,垃圾、畜禽粪便随意堆放,甚至有管护人员在井房旁养殖家禽,从事有碍供水水质安全的行为,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直接威胁着农村居民的饮用水安全,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严重侵害。
发现问题后,该院迅速立案并组建专班开展全面调查,通过深入村屯一线,实地走访、拍照取证,详细记录每一个问题井房的具体情况,固定了大量铁证,为后续提出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奠定了坚实基础。
4月27日,该院依法向相关行政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详细列举问题,明确指出监管缺位,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同时,积极与区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健全常态化的工作联系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的解决,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经过整改,涉事井房周边环境整洁有序,管护人员均持有效健康证上岗,供水水质安全得到了切实保障。
在推动问题整改的同时,该院还注重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公众参与,通过发放宣传单、设置宣传标语、社交媒体及微信群等方式加强对农村饮用水安全的宣传,向村民普及饮用水安全知识,提高村民对饮用水安全问题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同时,畅通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反馈渠道,积极推广“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鼓励村民积极提供线索,参与到农村饮用水安全的监督中来,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农村饮用水安全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加大公益诉讼工作力度,不断拓展工作领域,创新工作方法,为守护好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更多的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