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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防溺水,安全不“放假”!

时间:2022-07-08

来源:大庆市大同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高瑞

录入:高瑞

审核:熊东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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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日炎炎,在校辛勤学习的孩子们即将或者已经迎来开心的暑期生活,每当气温升高、天气闷热的时候,都易发生溺水事故,为了进一步筑牢未成年人的防溺水安全意识,避免溺水事故发生,保障未成年人生命安全,7月5日,大同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大庆市公安局大同分局、大同区水务局工作人员一同前往大同区西太平村弓棚子屯附近水域设立安全警示牌,并邀请省人大代表胡静进行现场指导与监督。
    近期,大同区人民检察院与区水务局在联合工作中发现,距离辖区西太平村弓棚子屯近百余米左右的位置有一条流经该屯的河流,经调查了解,该处河水较清,且河岸成斜坡形,河内水域深浅不一,夏季一到便会吸引村屯放假居家的未成年人来此处嬉戏玩耍,因无家长监管,极易发生溺水事件。

暑期防溺水,安全不“放假”!    了解完溺水隐患地点后,大同区检察院与区水务局立即联合制作“水深危险,注意安全”的警示标志,并将其设立在醒目位置上,确保未成年人可以通过最直观的方式看到该安全提示,在心理上为他们筑起一道安全防线。同时,该院建议区水务部门进一步对辖区内存在类似溺水安全隐患的水域进行线索排查,做到防微杜渐,建议大同分局及其所辖派出所加强对辖区内危险水域的日常巡逻工作,同时也建议村屯工作人员做好对本屯群众,特别是未成年的涉水安全宣传。
暑期防溺水,安全不“放假”!    “区检察院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安全保护工作,主动查找安全隐患、及时找出预防对策,既结合检察职能主动作为,又将检察职能前伸后延,为维护未成年人保护作出了积极贡献。”省人大代表胡静对该院保护未成年工作表示了肯定,同时提出,要继续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细做实,进一步拓展检察职能,加强同各职能部门的联系,加深与社会团体的合作,整合资源力量,积极创新,互通信息,精准施策,共同解决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问题。
暑期防溺水,安全不“放假”!    区水务局工作人员林治芳:下一步我们水务部门将采纳检察机关的建议,对辖区内存在类似溺水安全隐患的水域进行线索排查,加强日常巡河工作,对发现的危险水域处设立警示标志,防止暑期发生未成年溺水安全事件。
    大同分局工作人员宋国峰:保护未成年安全,是我们各职能部门的共同责任,大同分局在下一步工作中将加强对辖区内危险水域的日常巡逻工作,同时将涉水安全宣传纳入日常网格化管理中。
    西太平村弓棚子屯党建工作人员杨爽:感谢检察机关及各部门以实际行动为未成年人安全成长增加一层“保护罩”。我们屯在即将到来的暑期,也一定会对返乡学生进行宣传教导,以确保未成年人不出现涉水安全问题。
    “水深危险 禁止游泳”不是简单的口号,而是筑牢未成年人生命安全的“防护墙”。下一步,大同区人民检察院将根据辖区内农村留守儿童较多的实际情况,联合辖区各职能部门及学校,深入开展预防青少年溺水宣传及其他涉暑期安全问题的宣传教育工作,努力做到“学生虽放假,但安全不打烊”,为青少年暑期安全保驾护航。
    在此,大同区检察院提醒家长朋友们,一定要加强对孩子的涉水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看管好孩子,不要让孩子到河边、湖边嬉戏,防止发生溺水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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