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视法律挑战权威 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缓刑期间不思悔改,屡教屡犯挑战法律,公开听证收监治理。2月4日,逊克县人民检察院首次召开撤销缓刑收监执行提请审查案件听证会,对逊克县司法局提请撤销韩某缓刑收监执行进行公开听证,保障刑罚执行的严肃性,维护社区矫正管理秩序和社会稳定,进一步提升刑事执行检察司法公信力。
2022年4月25日,韩某因合同诈骗,被法院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缓刑考验期自2022年5月6日起至2025年5月5日止。2023年11月7日,韩某未经请假批准便私自离开逊克县到孙吴县,后又因债务问题欲持刀砍伤他人,被孙吴县公安局处以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期间,在被逊克县司法局先后警告两次后仍不思悔改。2024年1月8日,韩某酒后对出租车司机进行殴打并用木头绊子打砸出租车,被干岔子派出所罚款五百元,并处拘留十一日的行政处罚。目前,韩某在孙吴县看守所羁押。
基于此,逊克县司法局向检察机关送达撤缓收监征求意见函,拟对韩某启动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程序。
此次听证,逊克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人民监督员以及听证员共4人应邀参加会议。会上,承办检察官围绕案件的基本情况进行了介绍后,逊克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出示了相关证据材料,人民监督员以及听证员结合社区矫正对象韩某的实际情况,围绕社会危害、法律适用、社会治理等方面依次发表了意见。
经认定,韩某符合提请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法定条件,提请程序合法。
该院依据听证会结果,依法向逊克县司法局制发收监执行检察意见书,建议县司法局向县法院提请撤销缓刑、收监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