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黑龙江省检察机关执行“三个规定”等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
黑龙江省检察机关以全省“能力作风建设年”为契机,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把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作为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重大政治任务,主动对标对表,找差距、抓整改,有力推动“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落实落地。
2022年全省共记录报告14078件。其中,省院记录报告208件,市分院记录报告2521件,基层院记录报告11349件。从重大事项记录报告类别看,涉及司法办案6573件、干部选拔任用381件、项目安排159件、工程建设153件、监督执纪307件、其他事项6505件;从过问或干预、插手人员所属单位类别看,检察机关人员1367件、非检察机关人员12711件;从与记录报告人的关系看,关系为有关领导的631件、熟人2083件、亲友1162件、同学924件、同事831件、战友51件、其他8396件。
在社会各界的监督下,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将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韧劲,正确认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深刻总结反思,长远谋划,进一步推动“三个规定”走深走实,坚决抵制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行为,切实确保检察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坚决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