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伊美区人民检察院将考评指标和分值设置作为检察人员业绩考评工作的“重头戏”,不要“躺赢”、拒绝“内卷”,努力做到“科学、公正、合理”,通过做深做实三项举措,扎实推进检察人员业绩考评工作。
——将检察人员考评工作同“能力作风质量建设年”活动结合起来。通过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责任、工作推进、考核评价、督导问责“四个体系”相互贯通的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机制,扎实推进年度重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不断提高检察履职能力。
——完善《伊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业绩考评方案》。将指标化评价、量化评分考核的对象从检察官拓展到包括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在内的全体检察人员,使全院参与到检察人员业绩考评中来,实现了从“检察官业绩考评”到“检察人员考核”的“提档升级”。
——实现业绩考核和公务员考评工作相融合。以工作实绩为重点,设置50%业绩自评、20%共性得分、20%民主测评、10%量化得分的权重比对检察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细化评价,将检察人员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奖金分配、评优奖励、职务职级晋升、检察官等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通过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注重结果运用。近两年,伊美区检察院共发展3名党员,8名干警分别提拔到中层正副职岗位,积极调动了广大干警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激发了检察官干事创业的热情,凝聚了检察官队伍的战斗力和向心力,真正发挥出考核工作“指挥棒”、“风向标”的正向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