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东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始终坚持把贯彻执行“三个规定”做为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有效防范检察人员违纪违法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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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政治站位,提升“三个规定”政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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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三个规定”好不好,关键是看领导。党组通过专题会议研究,党组中心组、党支部、党小组深入学习领会,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和法治自觉;把“三个规定”工作的落实统一到上级工作和决策部署上来,真正入心入脑,将执行“三个规定”作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上而下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记录报告制度执行到位。发挥好“头雁”作用,班子成员带头严格执行,抓条线、抓部门,推动主体担当作为、责任链条拧紧落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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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教育引导,提升“三个规定”领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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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讲清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讲清不如实填报的责任,讲明填报的具体要求,着力解决不了解、不熟悉、不掌握,不愿、不会、不敢如实填报的思想倾向。其次,把听别人说变成自己讲,把“三个规定”做为每名干警必讲课,班子成员、干警已有23人走上台前,从讲内涵、讲认识、讲感悟,引导转变填报理念,变“要我填报”为“我要填报”。再次,利用大屏幕、墙体文化、手机彩铃,加大对“三个规定”等相关制度的宣传,组织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学习,教育提醒全院人员自警自省,慎用手中权力,廉洁公正办案。利用“两微一端”,提高公众对“三个规定”的知晓度,班子成员到机关宣讲,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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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机制监督,提升“三个规定”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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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机制,将“三个规定”融入重新修订的党风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中,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业绩考核体系中。出台了《关于“三个规定”监督暂行管理办法(试行)》制度,进一步织密织牢防范违规行为的制度网络,政治部检务督察部门、案件管理部门加强沟通联系与协调对接,健全完善“三个规定”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的协作配合机制,形成监督合力,筑牢司法廉洁“防火墙”。